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大倡议。广东在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早于先秦时期,岭南地区与南海诸国已有经贸往来。作为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广东是中国两千多年唯一从未中断海上贸易的省份,并始终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诸国保持着频密的经贸联系,为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的交流发挥着重要的窗口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对东盟、南亚、南太国家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并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与东盟、南亚、南太国家经贸合作量最大的省份之一。参与“一带一路”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是新时期广东贯彻落实中央政府部署、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要求,以互利共赢为目标,联手港澳台和周边省区,务实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将广东建设成为与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重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深化港口、机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信息国际合作,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和国际航空门户,面向沿线国家,构筑联通内外、便捷高效的海陆空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湛江港、汕头港等港口建设。结合沿线国家经贸和港口合作需求,联合国内主要港口城市与沿线国家港口城市举办港口城市发展合作论坛,建立沿线港口与物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沿线国家港口园区建设。推动与港澳深度合作,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粤港澳大湾区。增加广州、深圳至东南亚地区国家的国际航线和航班,开通与沿线国家主要城市的航班。建设东莞石龙、广州大田国际铁路货运物流中心,畅通与沿线国家的陆路大通道。加强与沿线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二)加强对外贸易合作。进一步巩固与沿线国家的良好经贸合作基础,建设一批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沿线国家特色产品进口。赴沿线国家设立建材、酒店用品等广东特色商品展销中心。在沿线国家筹建经贸代表处,设立商会,开展经贸洽谈会。加强与驻外商务机构、商(协)会和经贸代表处的沟通合作。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论坛暨国际博览会,利用广交会、高交会等平台推进经贸合作。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
(三)加快投资领域合作。支持企业赴沿线国家投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跨国经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努力引导走出去企业实施本地化战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民情,强化企业环保、公益等社会责任意识,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四)推进海洋领域合作。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在海洋渔业、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开展渔业技术交流与培训,建立海洋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促进我省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海上网箱养殖、岸上设施养殖、良种繁育等方面合作。共同开展近海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研究。
(五)推动能源领域合作。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支持电力合作及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与沿线国家开展能源贸易、资源开发、节能环保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
(六)拓展金融领域合作。鼓励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法人机构走出去到沿线国家投资发展,吸引沿线国家金融机构来粤设立机构,支持双方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开展业务合作。支持在沿线国家投资的广东企业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发展。设立广东丝路基金,支持“一带一路”项目建设。
(七)深化旅游领域合作。积极与沿线国家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旅游合作备忘录等整体性协议,深化旅游业规划和资源开放、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更多的广东游客到沿线国家旅游观光,支持广东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旅游投资合作,建设旅游酒店、旅游景区及旅游基础设施。与沿线国家华人商(协)会、大型旅行企业合作,开设广东驻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在广州、深圳市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在珠海、汕头、湛江等市启动邮轮旅游开发。筹划一批跨境丝绸之路主题旅游项目。
(八)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文化、科技、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形成互信融合、包容开放的社会基础。与沿线国家共同发掘和保护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积极推动教育合作和学术科研交流,支持青少年交流活动。促进公共卫生领域的信息共享、早期预警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治、突发灾难应对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政府体育部门和民间体育社团的互访,举办体育交流活动。
(九)健全外事交流机制。强化友城合作,完善与沿线国家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民间交流往来,构建多层次沟通协商机制。通过沿线国家驻穗领馆,加强沟通联络,协调推进互利合作。建立对口部门交流联系机制,促进经济信息交流,积极组织商贸合作活动,开展教育医疗、扶贫、生态环保等公益慈善活动。
三、保障机制
成立广东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鼓励我省有关部门与沿线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开展信息交流,合作组织活动。积极开展基础研究,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推介,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倡导共赢理念,形成合作共识。